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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北线给水管道改造及原水管道新建工程(监理)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北线给水管道改造及原水管道新建工程(监理)已由福州市长乐区发展和改革局长发改基[2021]179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州市滨海水务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招标人为福州市滨海水务发展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华夏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长乐区
2.2工程建设规模:该工程新建 DN1000 给水管道总长度5.0km, DN1600 原水管道总长度6.7km管材采用钢管,以及配套附属设施等。其中,(1)长乐段:新建 DN1000 给水管道2.8km,管材采用钢管, 全段与原水管道共槽,采用钢板桩支护;新建 DN1600 原水管道 3.9km,管材采用钢管,其中现状村道-北山河道1.2km单槽铺设,福北线2.7km 与给水管道共槽,全程采用钢板桩支护;(2)滨海新城段:新建 DN1000 给水管道2.2km,管材采用钢管, 全段与原水管道共槽;新建 DN1600 原水管道 2.8km,管材采用钢管,全段与原水管道共槽,采用钢板桩支护。
2.3招标范围和内容:本项目工作内容包括福北线给水管道改造及原水管道新建工程项目(长乐段、滨海新城段)施工阶段全过程监理,招标范围具体以施工图纸为依据
2.4建筑安装工程费: 120573147
2.5 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和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
2.5.1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可将  《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发改价格[2007]670号)文下浮50%  作为参考依据, 本项目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  1272809  元。
2.5.2 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包括:可将/  作为参考依据,勘察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  元、设计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 / 元、保修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 /  元。
2.6 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300日历天,且不应超过施工合同工期。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不包括保修阶段服务期。
2.7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资格审查办法
3.1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不低于市政公用工程监理资质。
3.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专业要求为市政公用工程。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
3.4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则由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单位组成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应由  /  为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5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市政公用工程 监理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下称“评价系统”)查询,网址:http://www.fjjs.gov.cn:98/zjxypjweb2/gcjl
3.6投标人“工程业绩”要求:   0   个;“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  ,等级为  /   级。
3.7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工程业绩”要求:  0个;“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  /中的/,等级为 /  级,工程业绩中的项目总监必须与拟派总监一致。
3.8其他资格要求:(1)根据闽建办筑函【2021】10号的要求,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2)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9本招标项目采用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1-11-03 09:00:00  2021-11-09 17:00:00   通过  长乐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cl.fuebid.com)  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  福州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电子标书生成器  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1-12-03 09:30:00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25000元人民币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达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②或按榕建招[2018]154号文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如果年度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不足时,不足的部分按本条款①的方式补足;③或银行电子保函形式;④或电子保险保函形式。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ggzyfw.fj.gov.cn/)、长乐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2018版(http://cl.fuebid.com)、福州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www.fzztb.org)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州市滨海水务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长乐区滨海新城翔福物流园运管中心6楼,邮编:350207
电话:0591-87529791,传真:/
联系人:吴工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华夏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528号2#502室  
邮编: 350002
电话: 0591-63511173    传真:  0591-63511170 ;
联系人:  池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 长乐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2018版
网址: http://cl.fuebid.com
联系电话:0591-28828815
 
交易中心名称:长乐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地址:福州市长乐区首占新区财富中心1#1A楼7-8层
联系电话:0591-28201201、保证金咨询电话0591-28828819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 福州市长乐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  福州市长乐区文武砂街道文松路666号13号楼  
联系电话:   0591-2820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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